2025年4月30日,北京中医药大学收费领导小组专题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学校仪器设备及技术服务开放共享收费标准。本标准自2025年5月16日起执行,同时废止《关于学校仪器设备及技术服务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的通知》京中财函[2023]16号文件。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:《关于学校仪器设备及技术服务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的通知》京中财函[2025]4号。